医院隆鼻「涉事医院母公司曾欲冲刺IPO」(隆鼻医疗事故)
医学在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变化,曾经被“妖魔化”的整容 ,近年来以医美的名号走入了大众视野,且该领域已有独角兽企业诞生。完成了E轮融资的新氧、D轮融资的更美APP都是医美方面的创业公司,投资方包括兰馨亚洲、经纬中国等知名机构 。
新氧发布的《2018年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 ,中国医美市场规模已超2200亿,未来五年中国医美仍将保持20%以上的年增速。
潜力与乱象并存于医美这片土壤中。近日,19岁女大学生夏某某在贵州利美康整形外科医院做隆鼻手术后死亡一事 ,引发多家媒体报道 。大众对于隆鼻手术是否存在危险 、医美的潜在风险等话题的关注度也随之增加。
医院公布的死因“恶性高热”到底是什么来头?涉事医院是何背景?医美该怎么选择医院?寻找中国创客采访多名专业整形医师、麻醉师、法律专家,对这些问题做了解答。
据了解,恶性高热是一种麻醉并发症 ,发病率约五万分之一,而致死率达80%以上,主要跟个人体质基因相关 。此外 ,隆鼻手术本身的技术难度并不大,主要风险来自于麻醉。而这家涉事医院为新三板“隆胸第一股 ”,旗下公司曾因违规广告被罚。
治疗恶性发热的药物国内未获批上市
多家媒体报道称,大二学生夏某某由家属陪同在贵州利美康整形外科医院进行隆鼻手术 ,术后麻醉复苏时出现四肢强直痉挛 、体温升高,医院抢救无效后未通知家属,私自转院至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距离进手术室七小时后 ,等在手术室外的夏某某家属收到了女儿麻醉过敏死亡的消息。
随后贵州整形口腔美容外科医院发表声明称:“顾客在手术后出现‘恶性高热’症状,我院考虑此次意外的发生为麻醉并发症,但一切以司法鉴定的结果为准。”
家属对于这一结论不予认可 ,目前,贵阳云岩区卫计委已介入调查 。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一“夺命”诱因。麻醉圈知名微信公众号“基层麻醉网 ”介绍,恶性高热是致死率极高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疾病。
如果不能及时诊断、不能立即静脉注射特效拮抗药丹曲林、不用冰块加冷生理盐水物理降温 ,病人就会出现肌肉水肿坏死 、肌蛋白溶解、血钾升高、心律失常,进一步发展会导致脑水肿 、全身凝血障碍(DIC)、肾衰竭及心力衰竭,甚至死亡。
恶性高热可发生在麻醉诱导期 ,术中或麻醉复苏恢复期的几小时内 。一旦发生暴发型恶性高热,没有丹曲林死亡率高达80%,十分致命,且发病迅速。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麻醉科一名从业八年的主治医师介绍 ,治疗恶性发热的药物丹曲林,目前在国内还没有获批上市,全北京也就约三家医院有来自美国捐赠的丹曲林。
“如果确实如医院所说事故原因是恶性高热的话 ,医院和医生都没有责任,因为这是正常的麻醉并发症,跟个人体质、家族遗传有关系 ,说明她的染色体就携带这种基因,做其他手术麻醉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他解释:“这不是手术技术上的问题 ,也不是医生的过失 。”
但他强调,医院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告知家属情况,私自转院抢救 ,这是严重违规的。
“麻醉引发的并发症有用药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呼吸道感染、肺水肿、喉痉挛等,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致死,但如果是在正规医院,一般要处理这些问题不难。 ”
死者家属并不认同恶性高热的说法 。目前 ,夏某某的死亡原因还要等司法鉴定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表示,首先要界定涉事医疗机构是否有资质,医生、麻醉师等是否有执业资格证 ,如果没有资格,那就是非法行医,涉及刑事责任 ,假设医院有相关的资质,就要按照《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确定死亡原因到底是什么,有过错要承担责任。
可以肯定的是 ,医院私自转院违反了医学伦理的告知义务,在伦理方面要承担责任 。同时还可能涉及虚假宣传,此次事件中的消费者如果手术前受到虚假宣传 、承诺性的保证等 ,手术出现问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要求几倍赔偿。
隆鼻手术存技术与麻醉意外风险
事件发生后,对于医美风险的讨论也不绝于耳,一名打算去做隆鼻手术的女生告诉寻找中国创客,她被吓坏了 ,本来觉得只是个微创手术,没想到会闹出人命。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的一名医生介绍,隆鼻手术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以假体为主,包括硅胶膨体medpor等人工材料,另一类以自体组织为主 ,包括耳软骨、肋软骨、鼻中隔软骨等 。一般根据患者的基础条件 、既往手术史、审美要求等可以进行不同选择,比如硅胶+耳软骨,膨体+肋软骨等。
“假体植入手术操作简便 ,患者创伤小,手术时间也短,但只要是假体 ,就不得不面对排异、移位 、感染等潜在风险,此时假体必须取出;以自体软骨为主的手术,脱离了假体,相对安全可靠 ,但手术对医生的要求很高,手术的难度和时间远超假体手术,不存在排异风险 ,但有自体软骨吸收、变形的可能。”他告诉寻找中国创客。
他表示,总体来说,隆鼻手术是一项精细复杂的操作 ,因为鼻子的外形改变对面部整体的影响非常大,不仅要求医生有好的审美,还要有优秀的技术 。另一方面 ,隆鼻手术的风险大多集中于鼻子本身,危及生命的大出血等意外很少发生。
但因为假体手术在局麻下完成,肋软骨隆鼻通常在全麻下进行 ,因此还多了麻醉意外的风险,以及采取肋软骨时损伤胸膜造成气胸的风险。
为了比较大限度地保证手术安全,多名专业医生给出的建议都是:一定要去正规医院 。
“正规医院专业的麻醉科是非常强大的支撑,一旦出现问题医院设备齐全 ,第一时间可以积极解决。”上述麻醉科医生强调,“一定不能图便宜,像这样的隆鼻手术在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费用约五万 ,案例中的收费是两万多,虽然说价格不能作为最终的参考因素,但为了便宜选择私人机构是不可取的。 ”
涉事医院旗下公司曾屡遭处罚
利美康的公司介绍中称 ,其是经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省内唯一一家民营三级专科医院,公司主要从事以整形外科、口腔科 、激光微整科、综合科及其他为特色的整形美容服务 。
据天眼查显示,此次涉事的贵州利美康外科医院(贵州整形口腔美容外科医院) ,隶属于新三板公司贵州利美康外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利美康,832533.OC),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9日 ,法人代表为骆刚。夏某某的隆鼻手术主治医生、该院院长张智毅则为该公司董事。
利美康于2015年6月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也被称为新三板“隆胸第一股”,2017年利美康曾宣布已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欲冲刺IPO ,后于同年12月,公司终止了上市辅导 。
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利美康又通过三轮定向增发共融资11980万元 ,投资方包括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 、贵州中城融信投资、海通开元、国信证券等。从天眼查可以看到,目前,利美康市值4.02亿元人民币 ,董事长骆刚占股24.35%,为第一大股东,张智毅持有4.41%的股份 ,为第四大股东。
近年来,该公司高速扩张,已在深圳、北京 、遵义等地开设9个分院 ,在省内外扩张近二十家门店 。但同时,利美康旗下一些公司也屡次被罚,涉及违规广告宣传等。
天眼查经营风险栏提示,2017年9月 ,北京利美康岩之畔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被北京市卫生部门处罚;2018年7月,利美康旗下控股子公司都匀利美康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而被黔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
从财务数据上来看,2018年利美康利润大幅度下滑。2018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 ,截至2018年9月,利美康当年的总营业收入为2.5亿元,同比增长13.57% ,归母净利润为1319.1万元,同比减少47.88% 。
此前,多彩贵州网曾报道 ,利美康“提出了‘333’战略目标:计划在2023年实现300家连锁店、年产值达30亿元以上、市值达300亿元”。
新京报记者 唐亚华 编辑 魏佳 校对 李铭